直流电源屏的选用注意事项
电压直流系统的注意事项
220V和110V直流系统应采用蓄电池组。48V及以下的直流系统,可采用蓄电池组,也可采用由220V或110V蓄电池组供电的电力用直流电源变换器(DC/DC变换器)。
供电距离的选择
供电距离较远的辅助车间,当需要直流电源时,宜独立设置直流系统。
充电方式选择
蓄电池组正常应以浮充电方式运行。
直流系统标称电压
1、专供控制负荷的直流系统宜采用110V。
2、专供动力负荷的直流系统宜采用220V。
3、控制负荷和动力负荷合并供电的直流系统宜采用220V。
充电装置的选择
1、应满足蓄电池组的充电和浮充电要求。
2、应为长期连续工作制。
3、充电装置应具有稳压、稳流及限流性能。
4、应具有自动和手动浮充电、均衡充电和稳流、限流充电等功能。
5、充电装置的交流电源输入宜为三相制,额定频率为50Hz,额定电压为380(1±10%)V。小容量充电装置的交流电源输入电压可采用单相220(1±l0%)V。
6、一组蓄电池配置1套充电装置的直流系统,充电装置的交流电源宜设2个回路,运行中l回路工作,另1回路备用。当工作电源故障时,应自动切换到备用电源。
蓄电池容量选择条件
1、应满足全厂(所)事故全停电时间内的放电容量;
2、应满足事故初期(Imin)直流电动机启动电流和其他冲击负荷电流的放电容量;
3、应满足蓄电池组持续放电时间内随机(5s)冲击负荷电流的放电容量;
4、应以最严重的事故放电阶段,计算直流母线电压水平。